第二十七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由自治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地方法规 ·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