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内沟河规划、保护、整治、监督和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财物。

地方法规 · 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