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全民体育健身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公共体育健身设施预留地或者改变其用途的,由土地、规划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作出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1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