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已废止

违反本条例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未按照规划要求建设体育健身设施的,由规划行政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期补建;逾期未补建的,由规划行政部门依法查处。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