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已废止

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标明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使用、维护、修理、更新、安全、卫生等管理制度,定期对体育健身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保证正常使用。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