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刑事被害人困难救助条例第十二条已废止刑事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在办案机关受理其救助申请期间或者已经获得本条例规定的一次性救助的,不得再提出救助申请。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