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斯腾湖流域水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水环境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第十三条已废止在流域内,任何企事业单位都不得擅自新建向水体排污的排污口。地方法规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