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第四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稳定教师队伍。全社会都应当树立尊重教师的良好风尚。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