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案的审议和表决/第二节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和表决地方性法规案第四十四条有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案前,可以就地方性法规案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准备审议意见,有关机关应当予以协助。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