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三章 地方性法规案的提出/第一节 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第十六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以下简称主席团)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