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第三章 其他方式的承包第十九条已修改承包期满后,发包方应当及时收回承包土地,另行发包。再次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原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