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村庄、集镇管理第三十九条已废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村庄、集镇规划建设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受理举报的单位应当及时查处。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