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车辆停放管理条例/第三章 停车场的管理第十九条已修改停车场可以由停车场产权人自行管理,也可以出租等方式委托管理。委托管理的其维修责任由双方约定。经营性停车场的管理人员应当参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业务培训,上岗时佩戴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统一标志。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