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养护与管理第十七条有效农村公路养护用地、留地及石料场用地,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保证养护需要。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7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