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技术市场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技术交易活动不受地区、行业的限制。凡有利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技术成果、技术信息,均可以进行交易,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技术交易当事人应当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