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技术市场促进条例/第三章 技术交易服务机构第十六条有效技术交易服务机构应当按时提供业务统计报表,不得虚报、 瞒报、拒报,并接受市技术市场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