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四条有效凡以普通话为工作语言的岗位,在招考工作人员时应当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相应等级标准的方可录用。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