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条例/第四章 农村医疗保障第二十条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统筹,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小额费用补助,主要用于补助大额医疗费用或者住院医疗费用。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