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规定第二条已废止青年志愿服务是指青年志愿者或者青年志愿者组织自愿进行的有益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和社会发展的服务活动。青年志愿者组织是由青年志愿者参加的从事志愿服务并依法登记的公益性社团组织。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