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规定第一条已废止为了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保障青年志愿者和青年志愿者组织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