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敏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拒不执行管委会作出的年度用水量限额的用水单位,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处罚。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