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敏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第三章 水资源保护第十四条已废止为保持额敏河流域内生物的多样性,切实保护鱼类资源,每年的4月1日至6月1日为休渔期。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