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禁毒条例/第三章 毒品管制第二十二条有效房屋出租人、承租人、房屋管理人、物业服务单位发现出租房屋内有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协助、配合调查取证。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