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宗教事务条例/第六章 宗教财产第四十七条已修改因国家建设需要搬迁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征用宗教活动场所使用的土地、草场等,应当事先与产权单位协商,并征求当地宗教团体和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意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0年5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