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有效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本条例未设定处罚但其他法律法规已设定处罚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附 则地方法规 ·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