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株树桥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措施第二十一条有效株树桥水库发电、供水等企业,应当支持和配合做好水库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工作。供水企业应当加强对供水水质的监测,并定期向有关部门 报送水质监测资料。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