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考核鉴定管理工作。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考核鉴定指导机构,具体负责考核鉴定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