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管理条例/第五章 申请考核鉴定的条件第二十五条有效从事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职业的劳动者,应当根据本章规定的条件,向考核鉴定机构申请考核鉴定,并依法申领职业资格证书。从事其他职业的劳动者可以自愿申请考核鉴定,申领职业资格证书。劳动者可以跨区域申请考核鉴定,具备申请条件的,可以申领一个至多个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