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范和惩治网络传播虚假信息条例第二条有效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防范和惩治网络传播虚假信息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2月10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