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抗旱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做好受灾地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击破坏抗旱设施和阻碍抗旱救灾行动的行为,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