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对古城内外道路交通进行全面规划建设,逐步改善古城内和古城周边道路交通状况。

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旅游部门,优化古城内外交通线路,设置旅游专用通道,并对进入古城范围的车辆实行交通限制。

地方法规 ·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