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第二章 基本规定/第六节 建筑风貌管理第三十七条有效城市建筑主色调应当以浅色系和中性色系为主。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