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第二章 基本规定/第四节 黄线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城市组团间应当建立快速交通联系,预留快速路及轨道交通用地。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