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三章 城市饮用水水源的保护第二十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城市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建设排水系统,确保城市饮用水水源不受污染。地方法规 · 开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