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玛纳斯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有效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工作人员在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