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第五章 地震应急救援第三十二条有效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震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地震、民政、卫生、红十字会等部门负责志愿者队伍的培训工作。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