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第四章 城镇市政设施管理第三十四条已修改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应当对各类城镇设施统一管理、加强养护、积极改善、逐步更新,确保处于完好状态。地方法规 ·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