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第三十一条已修改贯穿县城的渠道,应当由管理单位安排专业人员负责管护,保持流水畅通、清澈。地方法规 ·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