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第二十八条已修改商业经营者应当保持摊位整洁卫生,自备器具回收废弃物、污物,并倒入指定地点。临街建筑安装施工一律实行封闭式作业,工程建设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其他废弃物,应当封闭清运到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地方法规 ·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