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用航空条例/第六章 保障与促进第五十条有效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对运输机场国有资产进行绩效考核时,应当综合考核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