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条已修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坚持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廉洁高效和责任追究的原则。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2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