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公园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公园的各类标志标牌的文字图形应当规范,标志标牌内容可以根据需要采用中外文对照标识。公园出入口处明显位置应当设置游园示意图、公园简介、游园须知;殿堂、展室入口处应当设置简介;主要路口应当设置指示标牌;危险地带应当设置警示标牌、防护设施,并确定看护人员,配备救援救生设备;非游泳、滑冰、钓鱼区和防火禁烟区等区域应当设置明显的禁止标志。公园内不规范、污损、丢失的标志标牌应当及时更换或者补设。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