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章 养犬许可管理第八条已修改限养区内养犬实行许可登记制度,每户限养一只犬,但禁止饲养烈性犬。烈性犬的具体品种由市城管部门会同农牧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0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