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已修改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未经城管部门备案举办犬类展览、表演、比赛等活动的,由城管部门责令其停办,可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