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未经城管部门备案举办犬类展览、表演、比赛等活动的,由城管部门责令其停办,可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0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