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五章 犬只经营管理第二十三条已修改限养区内禁止开办犬类养殖场、犬类交易市场和从事犬类经营性养殖活动。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0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