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青年志愿服务条例第十八条有效青年志愿者组织和青年志愿者可以在下列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一)扶贫济困;(二)助老扶残;(三)环境保护;(四)社区服务;(五)社会公益活动;(六)国际组织资助的工作项目;(七)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经贸活动;(八)其他需要志愿服务的社会生产、生活领域。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1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