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立法条例/第五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五十条有效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法规草案表决稿,由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法规通过后,依照第六章的规定报批与公布。地方法规 ·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4月6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