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立法条例/第三章 立法准备第十六条有效起草法规草案应当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对法规草案规范的主要问题进行论证。地方法规 ·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4月6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