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促进和保护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条例/第二章 促进与保护第十八条已废止允许个体工商户在指定的街道两旁及规定的时间内摆摊设点,免收临时占地费用。地方法规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