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第二十一条已修改在下列场所周边距离五十米内,不得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经自治区或者拉萨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除外:(一)国宾下榻处;(二)重要军事设施;(三)重要物资储存地;(四)飞机场及其附属设施。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